隨著我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機動車數量迅猛增長,車已經成為人們日常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然而“停車難”問題讓有車一族們犯了難,泊位不夠、收費標準不透明等問題常常成為矛盾糾紛的源頭。近日,綜合指揮平臺收到柳州市廣場路地王公館小區多名業主的咨詢:今年6月,小區物業調整了停車場的管理,規定月租車及外來臨時車輛要往第7、8層停放,給未購買車位的業主出行造成很大不便。“雖然未購買車位,但是我也繳納了費用,為什么不能開放低層停車場讓我使用呢?”
根據業主陳述,地王公館3棟地下3層至地面8層規劃建設為停車場,原先,負3層和5層、6層一直是不開放的,車輛可以在負2層至4層(也有業主說是負1層至4層)以及7層、8層停放;今年6月,物業開始給負2層至4層的閑置車位安裝地鎖,規定未購車位的業主只能將車輛行駛至7、8層停放。
??有業主認為,天天這樣舍近求遠地把車往高樓層轉上轉下,既費時間又費汽油,還增加了很多不安全因素。物業“人為”制造不便,是為了迫使業主購買車位。
此外,業主們還反映了一些其他問題。如,業主許先生反映,當初他買房時查看過相關的規劃,房屋配套設施是有3部汽車電梯,以及6條直通步步高商場的天橋,但是自交房以來,經過多次實地查看,他發現汽車電梯和天橋確實是有,但從未開通過給業主使用。
綜合指揮平臺接到案件后,轉派柳北區住建局協調解決。經住建局工作人員實地走訪,
市民所反映的汽車電梯以及天橋落鎖的現象確實存在,未購買車位的業主只能遵從指示將車輛停放至高層。
工作人員向地王物業提出多位業主的訴求,詢問是否能協商解決,盡量方便業主停車,緩解停車難現象。
根據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地下3層至地面8層共有車位3011個,已售車位423個,未售車位還有2588個。其中,售出車位最多的是1層、2層,1層147個車位已售92個,余55個;2層的252個車位已售出172個,余80個,其他樓層的未售車位則遠多于已售的。為了收回建設成本故此在6月調整了停車規定。而停車場的汽車電梯,是為高層停車場因車輛損壞無法啟動,緊急狀態下才使用的配套設施;通往步步高商場的天橋,因疫情管控原因無法開放。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有關規定,開發商對地下車位不能只售不租。在此事件中,開發商已安排有月租車位,未有只售不租的情況出現;其按照自行制定的車庫管理規約管理車庫,未違反相關規定。
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關于業主反映的,應開放汽車電梯、增設上下樓坡道防滑設施及減速帶的問題,屬于維護、修建地下車庫設施,并不在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范圍內。未銷售前,車庫的產權屬于開發商所有,應由開發商進行維護、修建。
“轉圈圈”上下停車是業主按規履約的表現,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典型的雙務、有償合同,物業、業主均應認識到在行使合法權利的同時要履行自己的義務。物業管理目的是為全體業主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這是雙方共同利益、義務所在。若各位市民朋友們發現有亂收費、不作為的現象可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或撥打12345政府熱線平臺進行咨詢,物業及房開方應盡量在合法范圍中考慮業主的需求,共同維護小區安全、有序,構建和諧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