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我中心接到家住柳北區錦繡路1號四季花都小區的業主顏先生反映,稱自2013年至今,小區物業都沒有公示過公攤的收益,其表示8月份已向有關部門反映過此問題且得到的回復是會督促物業盡快公示,但至今物業還沒有公示。同時,小區物業在未經過業主同意、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將停車費從50元/月漲到100元/月,而且現在業主與物業在原來合同到期之后并沒有重新簽訂合同,故認為物業的做法不合理。對此,我中心將案件分派至躍進街道辦事處與市場監管局進行協調解答。
躍進街道長林社區的工作人員積極與小區物業溝通,將業主的疑惑告知物業,物業也積極響應并表示于11月1日將2013-2020年小區收支及公共收益部分在小區4、5棟之間的公示欄進行張貼。而停車費的問題,經我區市場監管局核實,物業公司收取路面停車服務費未超過柳州市政府指導價。四季花都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柳州市康麗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則表示,該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業主車輛停放是按天計算,不辦理停車月票業務,故物業服務企業無停車月票收費標準。
但11月10日,顏先生再次反映張貼的收支公共收益單已經被撕掉了,所有業主都沒能看到,現在所有業主要求再次張貼公示,或者將收益單遞送給業主。
長林社區再次接到反映后到達小區實地了解情況,積極與物業溝通以化解小區居民的矛盾。物業表示已重新在四季花都小區的公示欄張貼2013年至2020年小區的公共收益,并張貼通知單到顏先生家門口處,提醒其到小區公示欄進行查看。同時,物業公司對居民的申訴進行情況說明:四季花都小區的公共收益與收支情況表都會在次年的6月份于四季花都的公共公告公示欄進行公示,為期15個自然日。2013年至今,每年都會準時進行公示張貼。四季花都的公共公告公示欄都會進行各種涉及公共利益、公益宣傳的張貼,業主未能在指定時間段觀察相應的公共收益情況表、物業企業收支情況表是業主個人行為,而物業公司已按照物業相關法律要求進行公示。但因近日天氣多為雨天,張貼的紙張或因雨天淋濕脫落,并非物業對公共內容進行撕毀。物業公司表示于2021年11月11日午間再次進行張貼。
至此,業主與物業間的問題得以化解,業主在生活中對于與物業的問題可以先與物業進行溝通,如溝通無果,社區等相關部門也可以幫助協調,以化解矛盾,共建美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