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柳北區北雀路71號和安苑小區的業主林女士向政府熱線反映,稱家里衛生間天花板漏水嚴重,跟小區物業反映卻被告知需自行與樓上業主協商,但雙方協商陷入僵持局面,希望有關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我中心在接到案件后,將案件轉派至我區雀兒山街道辦事處,由責任社區前鋒東社區工作人員聯系和安苑小區物業進行了解。經了解,反映人在此之前找過物業反饋漏水情況,但由于和安苑小區過了質保期,開發商不再承擔維修義務,所以物業方建議反映人自行聯系樓上住戶協商解決漏水問題。
后社區工作人員分別聯系反映人和其樓上住戶了解情況。反映人在發現漏水情況后立即聯系樓上住戶,樓上住戶也第一時間聯系了相關維修師傅上門進行現場查看。經維修師傅上門查看后對漏水問題給出了處理方案,需要向反映人家中的衛生間天花板上打防水膠,費用共計600元。因此樓上住戶與反映人協商費用分攤,提出自己分攤400元,反映人分攤剩余的200元。但在雙方當面協商時,反映人沒有給予明確回復。隨后雙方再次電話聯系溝通協商,反映人認為不是自己的問題導致漏水,拒絕分攤費用。
我區雀兒山街道辦事處前鋒東社區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積極與雙方當事人就此問題進行溝通,但目前雙方就費用問題始終協商不成。因此,我區雀兒山街道辦事處前鋒東社區工作人員建議反映人收集相關證據并通過相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政務網絡服務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