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對逾期未處理違法車輛進行處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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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在法定期限內未有當事人或機動車所有人前來接受處理和認領的違法車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現對該批車輛予以《公告》。當事人或車輛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仍未來柳州市柳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處理的,我局將對公告的車輛依法進行處理。詳細表格附后。
柳州市柳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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