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查出我部歸集戶上資金存在問題為“項目結余資金清理不徹底,部分結余資金未清理上繳”,具體如下:
截至 2023年末,區委組織部實有資金賬戶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結余5,369,044.35元未清理上繳財政。其中:2023年收到2,807,166.65元,2022年收到1,826,386.5元,2022 年以前結余735,491.2元。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經費由市、城區財政按照6:4的比例承擔,區財政已按相關文件要求,從本級年初預算中配套相應資金通過國庫支付系統按月足額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區委組織部應將收到上級下撥的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及時清退區本級財政。
經核實,以上數據屬實,現就該情況說明如下:
1.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桂組發〔2014〕8號)和自治區歷年招聘簡章要求,聘用期間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工資比照當地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生活補貼標準,補貼經費由市、城區財政按照6:4的比例承擔。因社區黨建組織員工資及工作生活補貼是先由城區全額承擔后,市委組織部定期按照比例一次性下撥半年的社區黨建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至柳北區委組織部歸集戶,故收到上級撥款黨建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當年均未形成支出。
2.經柳北區財政局組織、指導城區各單位統計歸集戶賬上所有應上繳財政款后,區委組織部已統一將項目資金上繳財政。
3.問題成因分析。一是人員更替。因機構改革,我部人員分工進行調整,新接手的工作人員對撥款歸還工作掌握不足、對流程和規定了解不足,導致工作滯后。二是資金零散。因我部歸集戶上除了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外,還有較為零散的資金,未單獨將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生活補貼統計上繳財政。
中共柳北區委組織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