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區農業農村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概況
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2023年部門預算報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二、預算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并組織實施轄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
(二)負責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
(三)統籌推動發展轄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四)擬訂轄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五)指導轄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
(六)負責轄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
(七)監督管理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
(八)組織轄區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
(九)監督管理轄區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
(十)組織指導轄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農業投資管理。
(十二)推動轄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轄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十四)擬定轄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規劃。
(十五)統籌管理轄區糖料生產、制糖加工。
(十六)負責保障轄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十七)負責轄區農業農村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
(十八)組織編制、審查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報告。
(十九)指導轄區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轄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二十)負責轄區節約用水工作,擬定轄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
(二十一)指導轄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
(二十二)負責轄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二十三)負責轄區水土保持工作。
(二十四)指導轄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二十五)組織轄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二十六)承擔全區全面推行河長制相關工作。
(二十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
(二十八)組織指導實施移民工作管理辦法。
(二十九)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指導。
(三十)完成區委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含水利局)共有單位5個。其中:
行政單位1個,為柳北區農業農村局,在職在編人數11人,財政供養人員11人。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為柳北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在職在編人數12人,財政供養人員12人。
(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3個,為柳北區農業服務中心, 在職在編人數16人,財政供養人員16人;柳北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職在編人數4人,財政供養人員4人;柳北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在職在編人數7人,財政供養人員7人。
第二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2023年部門預算報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二、預算績效目標表
上述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區農業農村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收支總預算2156.37萬元,同比減少337.32萬元,同比下降13.5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56.3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4.6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2.8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3.6萬元,農林水支出1822.5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8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收支總預算2156.37萬元,同比減少337.32萬元,同比下降13.53%,主要原因:壓縮項目。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支出總預算2156.37萬元,同比減少337.32萬元,同比下降13.53%,主要原因:壓縮項目。
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850.7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9.45%,同比增加64.84萬元,同比增長8.25%。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1305.5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0.55%,同比減少402.17萬元,同比下降23.5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56.37萬元,同比減少337.32萬元,同比下降13.5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56.37萬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4.6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2.8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3.6萬元,農林水支出1822.5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34.6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24%;同比增加20.65萬元,同比增長18.11%。
(2)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2.8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38%;同比增加4.4萬元,同比增長6.43%。
(3)城鄉社區支出6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95%;同比減少435.05萬元,同比下降87.25%。
(4)農林水支出1822.5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4.52%;同比增加65.08萬元,同比增長3.7%。
(5)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2.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91%;同比增加7.6萬元,同比增長13.76%。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50.7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73.54萬元,包括:基本工資204.82萬元、津貼補貼74.46萬元、獎金77.33萬元、績效工資134.32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83.73萬元、職業年金繳費41.8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0.8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6.63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2.87萬元、住房公積金62.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89萬元。
公用經費77.25萬元,包括:辦公費40.22萬元、印刷費1.5萬元、郵電費3.29萬元、工會經費10.4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1.78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度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同比減少1.73萬元,同比下降100%。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23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因公出國相關工作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0萬元,同比減少1.73萬元,同比下降100%。原因:本年度無公務接待費安排。
(三)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3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3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十、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30.35萬元。
按政府采購項目類型:
1、集中采購30.35萬元;其中:貨物類3.7萬元、服務類26.65萬元。
2、分散采購0萬元;其中:貨物類0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
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納入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支出0萬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7.25萬元,同比增加2.02萬元,同比增長2.6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
(二)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納入2023年預算的績效項目金額1305.59萬元,具體指標設置情況詳見表12。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指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 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 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 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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