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支出預算總表(分經濟分類科目)
五、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轄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轄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有關林業的規范性文件;組織開展轄區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轄區植樹造林工作。制定轄區植樹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三)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全民義務植樹和造林綠化、城鎮綠化、部門綠化工作;
(四)承擔轄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并實施轄區森林采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管理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組織、指導轄區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放工作;擬訂并指導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工作;
(五)組織、指導、監督轄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轄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承擔轄區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轄區石漠化土地防治工作。組織擬訂轄區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七)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區本級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及指導轄區國有森林資源產業化管理;指導轄區林業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編制轄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
(八)承擔推進本區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貫徹執行自治區及柳州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本區集體林權制度;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組織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工作和林權糾紛調處工作;指導本區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各產業對森林、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監督轄區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指導、協調山區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游;指導本區花卉產業發展;指導實施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林業產業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管、指導林業資源安轄工作和行業安轄生產工作;
(十)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人才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轄區林業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轄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轄區森林防撲火工作,承擔柳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本區林業行政執法監管責任,監督管理柳北區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二)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柳北區林業局為行政單位,實有在編人數4人,財政供養人員4人。
下設柳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參公事業單位), 實有在編人數3人,財政供養人員3人;柳州市森林公安局柳北區分局實有在編人數6人,財政供養人員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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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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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柳北區林業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284.58萬元,同比減少331.26萬元,下降53.7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4.58萬元。減少主要原因:2016年有提前下達上級補助,2017年無提前下達上級資金;本年無育林基金預算安排。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284.58萬元,同比減少331.26萬元,下降53.79%。減少主要原因:2016年有提前下達上級補助,2017年無提前下達上級資金;本年無育林基金預算安排。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5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2.5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4%;
(2)公共安全支出預算15.7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5.54%;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預算24.3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55%;
(4)農林水支出預算210.6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4.03%;
(5)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1.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48%;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219.5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7.16%。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159.02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2.42%;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28.6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03%;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31.9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4.55%。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6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2.84%。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6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00%。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28.6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年度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58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5.07萬元,同比下降89.8%。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因公出國相關工作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0.58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0.07萬元,同比下降11.11%,減少原因: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0萬元。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納入2017年預算績效項目2個,項目名稱為林業事業費30萬元、森林公安辦案經費8萬元。(最終以財政局批復為準)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現有固定資產92.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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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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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指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
(三)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 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 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 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 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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