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支出預算總表(分經濟分類科目)
五、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環境保護地方標準。
(二)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及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四)依法調查處理轄區內的有關環境問題和環境污染事件及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轄區內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征收、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審核建筑工地午、夜間連續施工證明、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
(六)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環境統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
(七)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環境投訴的受理和環境信訪、公眾舉報的接待和調查處理;負責管理權限內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立案、處罰,屬重大行政處罰的按規定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權限內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檢查。
(九)負責管理權限內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對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檢查及驗收工作。
二、機構設置
柳北區環保局為行政單位, 隸屬區人民政府,無二層機構。實有在編人數6人,財政供養人員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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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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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柳北區環境保護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146.89萬元,同比減少108.18萬元,下降42.4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6.89萬元。減少主要原因:壓縮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146.89萬元,同比減少108.18萬元,下降42.41%。減少主要原因:壓縮一般性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4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0.3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3.87%;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預算8.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11%;
(3)節能環保支出預算109.5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4.58%;
(4)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5.43%;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91.8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2.56%。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68.8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4.92%;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1.1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2.09%;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11.9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02%。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5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7.44%。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4.5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47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85.45%。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11.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年度柳北區環保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22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2.53萬元,同比下降92.15%。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因公出國相關工作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0.22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0.03萬元,同比下降14.29%,減少原因: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1.5萬元。印刷費1.5萬元。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納入2017年預算績效項目1個,項目名稱為環保宣傳經費,金額為5萬元。(最終以財政局批復為準。)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現有固定資產30.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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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指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
(三)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 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 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 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 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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