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支出預算總表(分經濟分類科目)
五、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概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柳州市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桂政函[2005]220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為: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
二、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它設施以及不按批準的規劃許可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行為,對違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三、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燃氣及供水公用設施、違反施工現場圍欄管理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焚燒有毒有害、產生煙塵物質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商品交易市場、居民小區及店面以外無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二、機構設置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行政單位,實有在編人數2人,財政供養人員2人。
下設兩個二層機構,柳北區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實有在編人數57人,財政供養人員57人;事業單位柳北區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實有在編人數5人,財政供養人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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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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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柳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2782.11萬元,同比增加291.84萬元,增長11.7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82.11萬元。增加主要原因:非稅收入增加。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2782.11萬元,同比增加291.84萬元,增長11.72%。增加主要原因:項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4類,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0.7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03%;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預算80.6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9%;
(3)城鄉社區支出預算2634.0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4.68%;
(4)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6.6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4%;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2266.1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1.45%。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067.56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91.24%;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95.72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4.2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102.8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4.54%。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51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8.55%。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516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00%。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9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年度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98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12.57萬元,同比下降86.39%。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因公出國相關工作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1.98萬元,與上年同比減少0.07萬元,同比下降3.51%,減少原因: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為零,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原因:本年度暫無公務用車購置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預算為零,同比下降100%,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150萬元。拆違勞務費150萬元。
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納入2017年預算的績效項目1個,項目名稱為兩違工作經費300萬元。(最終以財政局批復為準)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現有固定資產47893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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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指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
(三)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 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 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 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 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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