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鄉村振興示范鄉鎮建設工作,現將2022年市本級鄉村振興專項經費(以下簡稱“專項經費”)下達給你們,并就做好資金和項目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總量
本次下達的2022年市本級專項經費4200萬元全部切塊安排到有示范鄉鎮的縣區(詳見附件1)。
二、分配原則
本次專項經費按照每個示范鄉鎮500萬元進行分配,另傾斜支持融水縣示范村建設200萬元。
三、資金使用管理
(一)抓好資金籌措。各有關縣區要積極籌措資金,整合銜接資金、鄉村振興資金、粵桂資金、人居環境提升、行業部門資金和企業或第三方資金等各類資金用于已認定的示范鄉鎮和示范村建設。由縣級統籌協調相關經費對示范鄉鎮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
(二)加快項目規劃。各有關縣區要圍繞《柳州市鄉村振興示范鄉鎮創建指標任務》(附件2)盡快完成示范鄉鎮規劃工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制定創建方案,尤其是要盡快落實具體項目清單及責任分解。明確本年度目標任務,確保資金到位項目即可開工,力爭年底專項經費全部完成支出,實施項目全部完工。
(三)加強資金項目監管。各有關縣區要加強專項經費的監管力度,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落實項目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未完成可行性研究、建設用地、環評、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手續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資金支持。統籌各級銜接資金用于示范鄉鎮建設的項目要嚴格遵守各級銜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落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方案》(桂發改振興〔2021〕417號)要求,在農村生產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選擇一批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項目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投資建設,幫助脫貧戶實現就近就業增收,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落實公告公示制度,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結果一律公告公示。積極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做好銜接資金和項目審計、檢查等工作。對貪占挪用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懲處,嚴肅問責。
四、其他要求
各有關縣區要加快資金項目安排,確保安排合理,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將資金分配方案和項目計劃報備市鄉村振興局、財政局(填寫表格附件3)。市級將不再另行下達項目編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