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鄉村指辦發〔2022〕2號
各市、縣(市、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自治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近日,我區個別地區新增多例新冠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極其嚴峻復雜。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疫情防控和統籌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決策部署,扎實做好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好防返貧監測和幫扶
(一)開展防返貧監測摸底排查。在重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防返貧監測排查,迅速組織力量,通過多種途徑廣泛開展防貧政策宣傳,倡導困難群眾主動申報。強化行業部門信息共享比對和風險篩查,逐戶排查摸清疫情對農戶基本生活的影響。對受疫情影響符合納入防返貧監測對象的農戶,要簡化識別納入程序,在農戶承諾授權、民主評議基礎上,可先行開展監測幫扶,后補相關程序。對因疫情納入的監測戶,開展精準幫扶,根據風險類型,落實好針對性幫扶措施,確保受疫情影響的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不出問題。
(二)強化農村低保兜底保障。按照“按戶施保”與“按人施保”相結合的原則,切實將符合條件的脫貧戶和監測戶納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圍。疫情防控期間,對新申請低保救助的脫貧戶和監測戶,推行網上申請、在線審批、過后補辦線下環節等方式,給予及時發放。
(三)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于脫貧戶和監測戶中的新冠肺炎患者,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街道)可依規采取急難先行救助的方式給予臨時救助,在2個工作日內將急難型臨時救助金發放到位。對于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高臨時救助的金額。
(四)保障易地搬遷戶基本生活。針對性開發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產業就業項目,及時納入相關項目庫,加快項目審批,促進項目早日建成發揮效益。建立搬遷戶勞動力就業務工臺賬,加強與相關務工企業聯系,及時掌握用工需求信息,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前提下,幫助搬遷戶勞動力盡快實現就業。重點做好搬遷群眾特殊困難人口幫扶工作,特別關注孤寡老人、行動不便困難群眾幫扶工作。對于生活出現困難的搬遷戶,在遷入地申請低保、臨時救助和納入監測戶,并通過線上審批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各地要有序組織蔬菜、大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安置點,保障搬遷群眾基本生活。
二、確保農戶收入穩定
(五)強化產業支持政策。簡化產業以獎代補申報程序,計劃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驗收工作的特色產業,可在網上開展計劃申報、申請驗收、公示公告等工作。申請驗收階段縣、鄉、村三級同時公示,時間縮短為3天。產業以獎代補要求的最小規模減半,監測戶獎補包括村級“3+1”產業。脫貧戶和監測戶在3月31日前發展并通過驗收的產業,獎補標準在原定單位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50%;4月1日至6月30日發展并通過驗收的產業,獎補標準在原定單位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30%。獎補增加部分,單戶累計不超過3000元。
(六)簡化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辦理程序。經過銀行合理評估和嚴格審查后,可先發放貸款和辦理續貸、展期,待疫情風險解除后再完善相關臺賬材料,保障脫貧戶和監測戶生產發展資金需求。
(七)開發村級臨時性公益崗位。結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開發保潔環衛、防疫消殺、測溫員、社區巡查、卡點值守等村級臨時性公益崗位,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創新開發其他臨時性公益崗位,主要安置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勞動力就業,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可從自治區及市、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廣東幫扶廣西財政協作資金中列支。臨時性公益崗位補貼標準由各縣(市、區)自定,原則上不低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
(八)促進脫貧勞動力穩崗就業。2022年2月至6月期間,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赴區外務工或在當地就業幫扶車間、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合法經營主體穩定就業的,按照疫情期間工作月數,給予每人每月200—500元勞務補助(具體標準由有關縣結合實際自行確定)。所需資金可從自治區及市、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廣東幫扶廣西財政協作資金中列支。
(九)支持就業幫扶車間復工復產。利用粵桂東西部協作渠道,組織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就近就業。對2022年3月31日前復工復產的就業幫扶車間,6月30日前吸納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就業的,帶動就業補貼提高至3000元/人。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十)做好外出務工對接。進一步暢通粵桂東西部協作就業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提供就業信息服務,做好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務工情況摸排工作,主動對接企業,鼓勵企業保留崗位,積極開展網上招聘,疫情風險解除后通過專列、專車等“點對點”專項活動幫助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返崗務工。
三、有效推進鄉村振興項目建設
(十一)推進項目謀劃。靈活運用線上溝通等方式,宣傳鄉村振興各項政策,根據自治區相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政策清單和指南,引導群眾謀劃本地鞏固脫貧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凝聚鄉村振興的合力,增強抗擊疫情的信心,積極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將群眾愿景轉化為規劃、實化為項目,通過微信、廣播等途徑公示公開,創新形式扎實做好項目論證。
(十二)加快項目落地。各地要積極開展線上招商活動,盡快將財政資金分解到項目,加快土地、環評等前期工作,在3月底前將提前下達的2022年銜接資金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脫貧縣要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在3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整合方案的編制工作。對吸收脫貧戶和監測戶參與建設的以工代賑、自建自營、以獎代補項目,要優先安排資金予以支持,推動項目及時開工建設。
四、凝聚力量加強幫扶
(十三)扎實做好幫扶聯系工作。定點幫扶單位要認真落實幫扶責任,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統籌做好定點幫扶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和相關單位要強化駐村干部工作的條件保障,壓實工作責任,充分發揮駐村干部一線抗疫和防返貧“先鋒”作用。有序組織鄉鎮干部、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村“兩委”干部、幫扶干部,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統籌做好政策宣傳和幫扶聯系工作。
(十四)加大社會幫扶力度。充分發揮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粵桂東西部協作和社會幫扶的支持力度,深入實施“萬企幫萬村”行動,加大資金、資源投入,根據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需求信息,組織支援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應對疫情和鞏固脫貧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各項有關工作,并統計各類幫扶力量支持幫扶情況。
本通知所指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以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為準,包括邊境8縣(市、區)。執行期限為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執行期間,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國家政策執行。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建立定期上報信息定期調度研究機制。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及邊境8縣(市、縣)所在設區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要及時收集相關縣(市、區)的執行情況和遇到的困難問題,每周一要匯總上報自治區鄉村振興局(非密材料通過OA系統發郵件給項目處張羽同志)。自治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加強指導和協作,及時研究解決各地反映的問題。
未盡事宜,可根據工作內容聯系對應業務主管部門,聯系人及聯系號碼: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譚青山,0771-8808639、18977110773。
自治區殘聯方乾林,0771-3186925、13367614062。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石保緯,0771-2328701、13277827787。
自治區教育廳覃馮,0771-5815479、15578012341。
自治區民政廳王穎俊,0771-2802755、18107718537。
自治區財政廳林劼,0771-5310351、18260901768。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黃星燁,0771-5854130、18107712010。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李瑞將-,0771-5855163、18877110801。
自治區鄉村振興局張羽,0771-2898084、15177929563。
自治區醫保局劉建葵,0771-5727625、13707868320。
自治區易地安置中心朱雄偉,0771-5510280、13627880809。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