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區統計局編制。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七個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柳北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220.173.106.54:8123/govinfo/jzpage.do?method=Page&deptID=323)查閱或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柳北區統計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柳州市勝利路12-8號501辦公室,郵編:545002 ,電話:0772-2808642,電子郵箱:lbqtj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柳北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在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充分發揮多種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作用,及時、準確、全面、有效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為廣大民眾提供較好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為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打造服務型陽光政府,取得顯著的成績。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
柳北區統計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專人負責的領導機制和工作體制,為推動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規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柳北區印發的《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柳北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暫行規定》、《柳北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制度》、《柳北區行政機關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區不予公開政府信息上報備案制度》、《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評議制度》等十項制度,完善本部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措施和辦法,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及所需的相關政務信息,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根據《條例》要求,更新《柳北區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及《柳北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目錄》,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內容。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柳北區統計局按照《條例》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及時主動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網站和市政務服務中心向社會公開,方便市民查閱政府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還在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公示本級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方便市民查閱。
(四)圍繞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點、分步驟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廣大群眾對統計法律法規的知曉率,對統計工作的支持度。同時,積極配合做好區委、區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數據,積極參加舉辦的各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今年我局沒有需要澄清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2014年我局在統一平臺發布公開政府信息89條,內容涵蓋機構概況、工作動態、規范性、法律、監督檢查文件五類信息。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2014年全年向我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人次為0,無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未有收費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沒有發生針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或訴訟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自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局在區“一服務兩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的理解還不夠深刻,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有關知識和具體要求的學習;二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工作還不夠規范,要更加準確把握,政府信息發布工作不夠全面,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工作人員不穩定,變動大,有待加強。
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改進:
(一)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于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規范完成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內容和項目。
? (二)領導干部和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加強學習,進一步提升公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提高公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