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區
沙塘鎮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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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沙政發〔202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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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沙塘鎮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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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鎮機關各部門:
經同意,現將《沙塘鎮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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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區沙塘鎮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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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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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塘鎮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
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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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落實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持續深化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的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農廳發〔2024〕30號)、柳北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柳北區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北農業發[2024]30號)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開展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為推動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要求,以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自治區紀委監委關于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工作部署,聚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緊盯資產資源管理、經濟合同管理、債權債務管理、工程項目管理、集體經濟審計、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交易等管理漏洞、廉潔風險持續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嚴格控制農村集體經營風險,切實整治農村集體資產流失行為,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健發展,持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真正把惠民生的事辦實、暖民心的事辦細、順民意的事辦好,為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為促進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建設農業強鎮提供堅強保證。
二、整治重點
在2023年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的基礎上,對排查發現問題未完成整改的持續推進整改,集中排查整治各地出現的新問題。其中,6月全面排查問題,建立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對賬銷號;7月底前完成突出問題整改。
(一)整治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問題。整治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套取集體資金等問題,特別是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虛假列支、多報少支、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糾正以白條入賬、無票據入賬、抵頂發票入賬等支出不規范情形。整治財務信息不公開、未及時公開、選擇性公開等問題。
(二)整治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問題。對超長期、超低價、不規范等三類問題合同進行清理整改,重點糾正未經民主程序審議未簽訂書面合同、未及時繳納合同約定價款等問題。嚴肅查處集體資源資產發包、租賃、拍賣和工程項目建設等合同中的“壟斷包”、“人情包”、“權力包”現象。
(三)整治農村集體債務問題。排查舉債興辦公益事業、以虛假債務核銷不合理開支、長期掛賬不還、個人債務轉嫁村集體等行為。整治因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濫發補助等非生產性開支形成債務的行為。整治行政推動或引導村集體以舉債方式,購買理財產品或投入平臺公司等經營主體的行為。
(四)整治工程項目管理問題。排查工程項目采購或招投標、后期管理不規范行為。重點整治暗箱操作、圍標串標、拆分項目等行為。嚴肅查處村干部利用工程項目套取資金、收受賄賂、優親厚友、違規承攬和轉包本村工程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2023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
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政策與改革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農政改綜函〔2023〕28號)要求,組織鎮、村、組三級聯動,在全鎮10個行政村、96個村民小組中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集中整治集體資產登記遺漏、失實、不規范等問題。各村要按照工作計劃和進度,將任務落實到村、組,并加強業務培訓,確保數據填報人員熟練掌握數據填報內容、要求和方法。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經管)對各村提交的報表數據認真核驗比對,確保核報數據準確完整。數據變化較大或數據異常的,連同相關情況說明一并報送。
全鎮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逐步使用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資產財務管理系統開展會計核算,9月底前完成轄區內80%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建立財務套賬,年底前實現全覆蓋。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清產核資管理系統數據的重新核實和整改,7月底前完成重新匯總、審核、分析,進一步摸清農村集體資產家底。
(二)深入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回頭看”
在2023年全鎮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的基礎上,2024年全面開展提質增效“回頭看”,通過排查清理一批、嚴肅查處一批、規范指導一批、示范引領一批,著力推進“四整治、兩規范、兩從嚴”,即:集中整治農村集體資產常態化管理不到位問題、確權到村扶貧項目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村級債務管控不嚴問題、農村集體投資經營合同不規范問題,規范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從嚴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從嚴加強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資產監管。通過建立自治區全面指導、市縣負責組織實施、鎮(街道)村具體落實的責任機制,區農業農村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審計、民政等有關部門,建立研判會商機制,進一步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服務體系,嚴格控制農村集體經營風險,防止和糾正截留、挪用集體資金、私設賬外賬逃避監督等問題,切實整治農村集體資產流失行為。
各村6月完成基層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漏洞排查,7月底前針對存在的制度漏洞風險,健全一批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筑牢集體資產運營“防火墻”。
(三)加快推動農村集體資產進場上線公開交易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印發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以及《基層治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指導各村加大力度推動農村集體資產進場公開上線交易,推進資產交易的信息發布網絡化、在線操作簡易化、竟價交易公開化、監管監督遠程化。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等交易機構或平臺,推進農村集體資產進場交易。要求各基層組織納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臺賬登記的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必須全部進場公開交易接受監督。力爭到2024年10月,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進場交易取得明顯成效,農村資源要素潛能得到進一步激活,全面提高農村集體資產進場交易的管理水平,逐步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價值最大化,增加農村集體收入。
四、工作要求
(一)統籌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各村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行動是規范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推進清廉鄉村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好職責,持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經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農村“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專班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蒙玉園? 鎮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副組長:郭? 雷? 鎮黨委委員、政府副鎮長
顏川力? 鎮政府副鎮長
劉? 陽? 鎮政府副鎮長
成? 員:吳曉蕾? 鎮政府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
梁曉雙?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覃立秋?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事業編干部
容? 英?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事業編干部
周順忠? 江灣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陳業良? 三合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覃開虎? 上垌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熊偉剛? 楊柳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龍海斌? 郭村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羅奇斌? 沙塘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蘭克泉? 墾村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張志懷? 古靈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梁國榮? 洛沙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李? 貴? 龍卜村黨總支部書記
羅? 雪? 龍卜村經濟聯合社社長
??????????? 黃彬彬? 龍卜村村委主任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沙塘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經管),辦公室主任由副鎮長顏川力擔任。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展開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同時每月分批檢查各村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通報工作落實情況并加強督導。
(二)加強督促指導,狠抓推進落實。鎮級要加強督促指導、抽查核實,保證高質量完成專項行動。要把握時間進度,確保工作質量,切實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全面總結推進專項行動的有效做法,樹立典型樣板,不斷提高整改工作水平。
(三)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責任落實。鎮級要切實負起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把推動落實專項行動與深化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對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扯皮、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工作不認真、查出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的,進行約談整改甚至通報。對發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及時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
(四)按時報送進度,總結提煉亮點。各村要按時做好工作進度和工作總結報送,于每月8日、23日前將《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整改臺賬》(附件1,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回頭看”不再另行報送材料),7月10日前將行動階段性總結,8月25日前將行動總結報送沙塘鎮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各村開展行動中的創新經驗做法、相關工作建議也應及時報送。
沙塘鎮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聯系人容英,聯系電話:2710930,電子郵箱:sttjg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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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柳北區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整改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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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柳北區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
專項行動整改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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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代碼 | 計量單位 | 已完成整改數量 | 未完成整改數量 |
1.1.財務管理不規范的村數 | 1 | 個 | ? | ? |
?? 其中:(1)財務信息不公開、未及時公開、選擇性公開的村數 | 2 | 個 | ? | ? |
???????? (2)財務公開內容不完整、財務流于形式的村數 | 3 | 個 | ? | ? |
???????? (3)未執行村級財務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村數 | 4 | 個 | ? | ? |
1.2.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體資金金額 | 5 | 萬元 | ? | ? |
?? 其中:(1)私設小金庫涉及金額 | 6 | 萬元 | ? | ? |
???????? (2)違規發放各項補貼涉及金額 | 7 | 萬元 | ? | ? |
1.3.白條入賬、無票據入賬、抵頂發票入賬等支出不規范涉及金額 | 8 | 萬元 | ? | ? |
2.農村集體經濟問題合同數量???? | 9 | 份 | ? | ? |
?? 其中 1:(1-1)明顯違背合同法的超長期合同數量 | 10 | 份 | ? | ? |
?????????? (1-2)超低價合同數量 | 11 | 份 | ? | ? |
?????????? (1-3)不規范合同數量(a) | 12 | 份 | ? | ? |
????????????????? 其中:未經民主程序問題合同數量 | 13 | 份 | ? | ? |
?????????? (1-4)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數量 | 14 | 份 | ? | ? |
????????????????? 其中:對外投資經營合同未簽訂數量 | 15 | 份 | ? | ? |
?????????? (1-5)未及時收到價款的合同數量 | 16 | 份 | ? | ? |
???????????????? 其中:對投資經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 | 17 | 萬元 | ? | ? |
???????????????? 對外投資、不能帶來預期收益的集體資產金額 | 18 | 萬元 | ? | ? |
?? 其中 2:(2-1)集體資源資產發包、租賃、拍賣類合同 | 19 | 份 | ? | ? |
?????????? (2-2)工程項目類合同 | 20 | 份 | ? | ? |
?????????? (2-3)其他 | 21 | 份 | ? | ? |
3.1.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b)的項目數量 | 22 | 個 | ? | ? |
3.2.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涉及的金額 | 23 | 萬元 | ? | ? |
指標名稱 | 代碼 | 計量單位 | 金額 | 已化解金額 |
4.1.新增村級債務總金額 | 24 | 萬元 | ? | ? |
?? 其中:(1-1)因興辦公益事業形成債務 | 25 | 萬元 | ? | ? |
???????? (1-2)因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濫發補助等非生產性開支形成債務 | 26 | 萬元 | ? | ? |
???????? (1-3)因購買理財產品、投入平臺公司等經營主體形成債務 | 27 | 萬元 | ? | ? |
指標名稱 | 代碼 | 計量單位 | 填寫具體數量 | |
4.2.新增村級債務的村數 | 28 | 個 | ? | |
?? 其中:(1)因興辦公益事業形成債務的村數 | 29 | 個 | ? | |
???????? (2)因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濫發補助等非生產性開支形成債務的村數 | 30 | 個 | ? | |
???????? (3)因購買理財產品、投入平臺公司等經營主體形成的債務的村數 | 31 | 個 | ? | |
5.1.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的案件數量 | 32 | 件 | ? | |
5.2.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的案件涉及村干部人數 | 33 | 個 | ? | |
6.1.已制定并公開章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34 | 個 | ? | |
?? 其中:(1)鎮級組織數量 | 35 | 個 | ? | |
???????? (2)村級組織數量 | 36 | 個 | ? | |
???????? (3)組級組織數量 | 37 | 個 | ? | |
6.2.已制定并公開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38 | 個 | ? | |
6.3.已制定并公開集體財務制度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39 | 個 | ? | |
6.4.已制定并公開創辦公司、參股平臺公司等制度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40 | 個 | ? | |
7.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有財務會計信息數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41 | 個 | ? | |
?? 其中:(1)鎮級組織 | 42 | 個 | ? | |
???????? (2)村級組織 | 43 | 個 | ? | |
???????? (3)組級組織 | 44 | 個 | ? | |
指標名稱 | 代碼 | 計量單位 | 已完成整改數量 | 未完成整改數量 |
8.未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的村數 | 45 | 個 | ? | ? |
9.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資產監管情況 | 46 | - | ? | ? |
9.1.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未清產核資并納入臺賬管理數量 | 47 | 個 | ? | ? |
9.2.未建立健全財務報告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數量 | 48 | 個 | ? | ? |
10.農村集體資產常態化管理不到位 | 49 | - | ? | ? |
10.1.資產登記遺漏、失實、不規范問題 | 50 | 個 | ? | ? |
10.2.清產核資數據錯漏問題 | 51 | 個 | ? | ? |
11.確權到村扶貧項目資產管理不規范 | 52 | - | ? | ? |
11.1.賬實不符資產數量 | 53 | 項 | ? | ? |
11.2.手續不完備資產數量 | 54 | 項 | ? | ? |
11.3.登記入賬核算不準確的扶貧項目資產數量 | 55 | 項 | ? | ? |
12.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不規范數量 | 56 | - | ? | ? |
12.1.2023年以來未進入交易中心交易的農村集體資產 | 57 | 宗 | ? | ? |
12.2.2023年以來未進入交易中心交易的農村集體資產標的金額 | 58 | 萬元 | ? | ? |
指標名稱 | 代碼 | 計量單位 | 填寫具體數量 | |
13.尚未完成提質增效行動整改任務的村數 | 59 | 個 | ? | |
注: (1)臺賬中所列問題主要是《整治農村集體“三資”微腐敗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中指出的情形。 ???? (2)代碼1-59統計2023年9月(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提質增效行動結束)以來的數據。 ???? (3)代碼7中若同一份問題合同中同時存在代碼8-10中多種情形,只填報一次即可,不重復填報。 ???? (4)代碼38-40只統計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不統計鎮級和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各市、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調度鎮級和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制定并公開相關制度情況。 ???? (5)代碼邏輯關系說明:9=19+20+21≥10+11+12+14+16;24≥25+26+27;28≥29+30+31。 ???? (a)不規范合同包括合同內容不規范、簽訂主體不規范、簽訂程序不規范等,不包括代碼10和代碼11等情形。 ???? (b)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包括暗箱操作、圍標串標、拆分項目的工程項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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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塘鎮黨政辦公室????????? ??????? ?2024年6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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