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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儒辦發〔202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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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區人民政府雅儒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雅儒街道辦事處住房租賃補貼
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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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區、機關各部門:
根據工作需要,現將《雅儒街道辦事處住房租賃補貼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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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區人民政府雅儒街道辦事處
??????????????????? 2024年6月7日
??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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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儒街道辦事處住房租賃補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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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總則
為規范住房租賃補貼,根據《柳北區保障性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柳北區保障辦〔2024〕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補貼申請和標準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必須符合當年市級保障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的保障性政策有關申請條件。
2.所有相關的材料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逾期未提供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原則上只收一次,不補收并以當時提交的材料為準。
3.月補貼額=每平方米月補貼標準×保障面積標準×核定家庭人數;補貼面積按每人15平方米予以補貼,低保、特困家庭按12元/平方米發放,其他滿足條件的家庭按10元/平方米發放,上述補貼發放上限為900元/月,單身申請人補貼按二人標準計算。
第三條 補貼日常管理
(一)簽到管理
1.領取補貼的家庭成員全部于當月到社區簽到,家庭成員未全部簽到的,需附上未簽到人員相片一張(相片中需有明確的時間標志),以確保每月補貼正常發放。
2.特殊家庭需由社區工作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下戶拍照簽到,如住院、癱瘓在床等無法到社區進行簽到的。
3.每個季度由社區查詢新市民家庭在保人員的社保繳納情況。
4.各社區于每月20日前完成保障家庭簽到工作,并將未簽到名單報送到街道辦事處,所有名單需由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5.凡當月無故未簽到的,立即暫停當月補貼,下月簽到后方可恢復并補發上月補貼。
6.一年內,累計2個月未簽到的,取消保障資格,停發補貼。
(二)變動情況管理
每月的補貼變動有以下情況的,由社區報到街道辦事處,經社區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20日前上報街道辦。
1.家庭收入的變動。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變化時,可進行實時變更;收入超過當年的補貼申請收入標準時,當月停發補貼。
2.人口的變動。家庭人口增減及保障人口的減少根據實際情況當月進行變更,保障人口的增加需整戶退出,重新申請。
3.補貼申領人的變動。補貼申領人死亡時,共同申請人符合當年的補貼申請條件,方可進行變更。
4.保障類型的變動。家庭收入發生變化時,應當月及時進行變更保障類型及調整相應的補貼金額。
5.保障家庭流動變動。
城區內流動:保障家庭搬離補貼申領社區的,由原社區告知接收社區基本情況,溝通好接收事宜,并由原社區通知保障家庭填寫相關表格上傳系統、辦理補貼流動。
跨城區流動:保障家庭搬離補貼申領社區滿6個月的,由原社區告知接收社區基本情況,溝通好接收事宜,并由原社區通知保障家庭填寫相關表格上傳系統、辦理流轉。
(三)年檢審核
1.每年對領取補貼的家庭進行年檢審核,年檢時間以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為準,并按照當年的年檢相關文件提交資料。
2.年檢期間補貼情況有變動的家庭戶,社區需要進行情況說明并附上由保障家庭提供的相關材料。
3.所有相關材料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逾期未提供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原則上只收一次,不補收且以當時提交的材料為準。
(四)公示及抽查
1.社區收到補貼名單核對無誤后將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2.各社區于每月20日對上月發放名單中的保障家庭的家庭成員構成、收入、住房等基本情況進行入戶核查,核查方式為隨機抽查,抽查比例為30%且不低于5戶,低于5戶的需全部進行核查,每戶保障家庭每年的入戶核查應不低于2次。抽查過程中家庭情況有變動的,于20日前將情況說明報送至街道辦。
3.街道辦事處每季度對社區的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每個社區按要求完成名單公示、入戶抽查工作。
(五)關于補貼追繳
1.由于社區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的補貼誤發的,由社區工作人員負責追回相應款項;無法追回補貼的,社區自行承擔。
2.社區上報至所屬街道辦事處后,街道辦事處未能及時上報至住建局,造成補貼誤發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追回相應款項;無法追回的,由街道辦事處自行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說明
(一)所有申請家庭在退出保障后,要再次享受保障的,需要重新申請;因各種原因重新享受保障的,其中間斷的補貼不予補發。
(二)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取消其資格,已騙取補貼的,責令其退還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嚴禁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徇私舞弊,經查證屬實的,將由紀檢監督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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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儒街道黨政辦公室?? ??? ????? ??? ? ?2024年6月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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